发布时间:2025-10-17 11:21:52    次浏览
今日天气:多云转阴天,偶有零星小雨;气温23℃~29℃;东北风3级;相对湿度60%~95%还记得这个广告吗?前段时间在深圳引起了轰动▼ “中国空前深圳绝版”“6平米精装极小户”是前段时间在深圳赫赫有名的“鸽笼房”营销广告然而,小伙伴们造吗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调!查!取!证!这两句广告均为违法广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在其官方公众号公布违法广告三典型案例一、侨x尚寓 “侨城尚寓”项目法定名称为“沙河观景阁”,现状为一栋15层高建筑物,建筑功能为办公、公寓。其中,6~15层为公寓共169套,权利人均为陈某某等。据深圳规土委消息,今年6月16日,深圳市中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执公司)和吴某某等四个自然人受陈某某等委托销售上述公寓,但中执公司称与陈某某等人的关系名为委托实为转让,并提供部分银行转账凭据。中执公司在对该169套公寓重新装修后改名“包装”成“侨城尚寓”再向社会销售。 违法广告词1: “6平米精装极小户” 官方解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没有标明是建筑还是套内面积。 违法广告词2: “中国空前 深圳绝版” 官方解读:违反《广告法》第四条,使用无法验证的调查结果作为证明材料,发布虚假广告。处理结果:2016年10月1日,南山局对广告发布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60万元。二、鸿x鸿x华庭 鸿威鸿景华庭又名鸿威的森林·就瞰山,地处龙岗。房地产商以“36班公立小学”、“深圳市目前最大水缸”、“景观媲美千岛湖”、“升值潜力无限”等广告语作为销售卖点,向广大购楼者进行宣传和推介。官方解读: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广告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六条等规定。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1万元。三、儒x城立方儒骏城项目营销中心发布含有“坂银大道即将开通,届时约10分钟到达福田、罗湖中心区”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官方解读:该广告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3000元。 小伙伴看到辣么多法律法规是不是略乱略懵?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表担心!市监老司机10招教你合法地产广告到!底!怎!么!发! 听好了房地产广告发布十禁忌1、房地产广告禁止发布的内容:(一)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等;(二)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禁止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五)禁止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六)禁止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七)禁止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八)禁止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九)禁止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十)禁止宣传地王、楼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是不是好多都似曾相识!!2.房地产广告的内容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房源必须信息真实,面积清楚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二)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三)房地产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四)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真实、准确。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在广告中注明。(五)涉及贷款服务的,应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注明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六)房屋价格应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送几个福利 送您几个“见血”广告案例分析一看就秒懂的那种! 违法表现: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广告中“开学就读xx师大附校”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事项的承诺; 违法表现: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含有“地标前海第一门户”等虚假及引人误解、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点击查看大图)违法表现:违反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含有“成交抽宝马”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该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千元。深晚君特选(戳下方标题)地铁7、9号线今天12点通车!以后去这些地方超便捷!深圳一天突查42家房地产中介!发现了这些问题……坐船去香港澳门注意啦!蛇口码头要搬家!去香港坐飞机全攻略在这儿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人民网、广州日报)编辑 | 吴浩敏